粤组通〔2008〕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统计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8]40号)要求,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决定联合开展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抽样调查工作,请你们根据《广东省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依时完成调查任务。 联系人:宋子鹏,电话:83134020。
附件:广东省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统计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