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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广州市统计局依法查处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瞒报港口货物吞吐量的违法案件
2005-10-11

    近日,广州市统计局向全市各单位发出通报,依法作出对瞒报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和罚款的决定。经广州市统计局查实,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2004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实际完成为97.2万吨,集装箱吞吐量为8.1万标箱。但该公司2004年上报给广州市统计局和广州港务局的货物吞吐量只有29.8万吨,集装箱吞吐量3.2万标箱,瞒报分别达67.37万吨和4.91万标箱,瞒报率为69.3%和60.6%。

    近日,广州市统计局向全市各单位发出通报,依法作出对瞒报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予以通报和罚款的决定。经广州市统计局查实,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2004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实际完成为97.2万吨,集装箱吞吐量为8.1万标箱。但该公司2004年上报给广州市统计局和广州港务局的货物吞吐量只有29.8万吨,集装箱吞吐量3.2万标箱,瞒报分别达67.37万吨和4.91万标箱,瞒报率为69.3%和60.6%。

    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瞒报统计数据的行为,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影响了广州市港口货物吞吐量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广州市统计局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统计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和通报批评,并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该公司在一个月内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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