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监察、法制三部门于7-9月开展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在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周密部署和共同努力下如期结束,圆满地完成了大检查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本次检查呈现出六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到位。为切实确保大检查有计划按步骤进行并取得实效,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三部门迅速层层联合发文,成立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统计局“一把手”担任组长,监察局、法制办副局长、统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并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大检查,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有的市、县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还为大检查作指示、提要求,如深圳市政府首次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专题会议,集中解决全市统计工作在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市长许宗衡亲自到会作指示。
二是形式多样,宣传到位。把统计执法大检查与开展“五五”统计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新闻媒体、网站、动漫、宣传橱窗、手机小灵通群发短信、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额、派发宣传资料等,大造声势为统计执法大检查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全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2044次、737篇,发放学习宣传资料231864本,制作张贴宣传标语、横幅、漫画45265条、60000张,制作动画DVD光盘25套,向社会公众举报电话、邮箱502个;被国家、省统计信息网分别采用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信息14条、57条;南方日报以《去年查处统计违规288宗》、《深圳重拳打击统计弄虚作假》为题,羊城晚报以《广东联合检查“搞准” 统计数字》为题报道统计执法大检查。
三是广泛动员,自查到位。在抓好学习、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开展了普遍认真的自查自纠工作,全省共召开各类型各层次动员会1205场,参加人数达到80603人。90%以上统计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基本做到自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使自查整改取得较好的效果。
四是突出重点,抽查到位。广东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制定《广东省统计行政执法程序指引》,进一步规范全省统计执法检查行为,各地根据实际有侧重、有创新地精心组织重点抽查。番禺区统计局与广东省某会计师事务鉴定了业务委托合同,由会计师事务所派出3组共6名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参与统计数据核实鉴定工作;深圳多次与有关部门联合抽查;省检查组、广州检查组重点抽查了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并对发现的问题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充分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是针对问题,措施到位。针对普遍存在的统计员变换频繁、业务水平不高,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任用无证人员上岗比率较高,瞒报、漏报等问题,各地采取相应措施,如广州通过以点带面,更好地推进企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韶关市在全市开展一次规格高、规模大、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统计知识培训,多个县(市、区)制定措施推进镇级统计站基础建设。
六是宽严适当,处理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视情况轻重、宽严适当地按法律条文、法定程序客观、公正、严肃处理,收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深圳本次立案查处的案件超过近五年全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总和。目前全省已处理统计违法行为1803宗,其中:给予行政处罚100宗,罚款638100元,责令限期整改1390宗,给予通报批评114宗,向社会曝光14宗,还有部分案件仍在调查处理中。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通过四个五年持之以恒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全省营造了良好的依法统计舆论氛围,公民依法统计意识有了不同程度提高。绝大部分地区、单位和个人已将统计法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各级领导重视,广大统计工作者知法、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尽力搞准统计数据,使统计工作在各级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检查中没有发现严重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人为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以及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