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2008年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统计工作,3月31日,东莞市政府分别发出《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基层统计单位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关于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一是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部门统计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更好地发挥部门统计的作用。二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健全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制度。市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统计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制度、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部门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标准制度、部门统计数据报送(抄送)制度和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及发布制度等工作制度。三要依法统计,加强管理,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和部门统计负责人制度,加强对部门统计基础管理,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关于基层统计单位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东莞市基层统计组织建设标准、统计业务建设标准、统计信息化建设标准、统计法执行标准等作出明文规定,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