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镇级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各项调查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更好地为建设宽裕和谐蕉岭提供统计优质服务,日前,梅州市蕉岭县政府出台了《蕉岭县2008年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下发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属有关单位。《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奖惩、综合奖励等五方面内容。《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该县基层统计工作,促进镇级统计工作水平的提高,确保统计数据的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