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简体版 繁体版
 
工作动态
统计图表
统计公报
统计分析
统计数据
统计快讯
统计法规
统计标准
统计制度
教育科研
统计刊物
组织机构
队伍建设
政务公开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各地要事
各地要事
全省各地迅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08-05-13
来源:各市统计局

   

    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后,各市分别召开有各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以及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经普办人员参加的会议,进一步明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部署当前普查工作主要任务,并对做好普查工作提出要求。
    广州市要求:一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把搞好经济普查作为为广州建设“首善之区”提供基础资料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要抓紧做好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层层抓好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地的落实。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动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从不同角度反映经济普查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四是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支持和开展普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确保普查数据准确反映广州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和能源消耗等基本情况。
    韶关市提出“两个到位”的要求。一是认识要到位。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抓好普查各项工作落实。二是措施要到位。抓紧建立健全普查机构;切实保障普查经费投入;各部门通力协作,按职责分工要求,加强协调和沟通,为经济普查工作开绿灯,建立渠道畅通、互动紧密、运作高效的联合协作机制;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发动全社会力量做好经济普查工作。韶关市统计局还专门召开了各科室负责人、第二次经普各业务组组长参加的局领导班子扩大会,结合国家和省、市会议精神,研究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制订及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河源市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全面落实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三是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四是实行普查工作责任制,确保经济普查的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不留死角。五是要做到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的“三落实”,为搞好经济普查提供保障。六是要实行严格依法普查,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潮州市要求各级、各部门把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抓好普查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领导,确保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营造良好普查环境;三是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揭阳市强调,一要抓好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在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过程中,不论涉及哪个部门都必须积极配合,绝不允许出现影响全市普查工作,出现拖累全市甚至全省工作后腿的情况。二要抓好责任落实。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签订责任书,哪一级出现质量问题,追究哪一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三要实事求是,依法普查。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坚决执行“在地登记”原则,依法搞普查。市普查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工作,确保各地、各部门在整个普查实施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和方法制度来实施。

 
  
 
广东省统计局版权所有    粤ICP备05138757
Copyright 2001-, Statistics Bureau of Guangdong Province. All Rights Reserved.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  邮政编码:510031  E-mail:webadm_gd@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