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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维护统计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近日,广州市统计局、普法办、工商局、经贸委联合下发《关于对私营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决定对全市私营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这次全市私营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分宣传动员和自查(7月份)、重点抽查(8月份)、处理和总结(9月份)三个阶段进行。检查的对象主要为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登记注册类型为私营企业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企业。对本次执法检查在重点抽查阶段查出的统计违法行为,将由市统计执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据悉,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首次开展专门针对私营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州市民营、私营企业蓬勃发展,全市仅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已达4千多家。由于私营企业没有相对固定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统计基础较为薄弱,其数据质量颇受社会关注,瞒报、漏报、拒报时有发生,规范私营企业统计工作尤显迫切和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