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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科学有序、有效地进行,韶关市浈江区积极行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第二次经济普查顺利进行。 一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明确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8月11日,浈江区政府办下发《浈江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行领导小组负总责,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部门职能组织开展普查。 二是召开动员大会,签定责任书,明确区政府与镇(街道)工作职责。8月12日,浈江区召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大会,通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经普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上区政府领导与各镇(街道)分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签订责任书,区经济普查成员单位代表及镇(街道)代表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三是“分片到人”,建立市、区经普办联系镇(街)经济普查工作责任制。为加强对镇(街)经济普查工作业务指导,解决浈江区单位(个体户)多、工作量大、人员少的问题,从8月份开始到明年,市统计局和调查队抽调10多名业务骨干直接参与区经普工作,市局(队)抽调人员与区统计局人员各1人联系1个镇(街),分别兼任12个镇(街)经普办副主任和业务指导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