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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若干措施》,从七方面着手,共采取十八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宝安区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区加强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李文龙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姚世华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由区统计局负责具体统筹协调;实行街道、部门统计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由“一把手”负总责,确保组织领导工作到位。 二是从抓统计数据质量入手,不断强化各专业统计工作。开展工业企业清查核实工作,规范工业产值统计口径和产值计算方法,避免少报、漏报。要求各街道切实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部在特区内生产基地在本区的企业单位等开展核查和数据质量抽查,全面查清查实全区家底。实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跟踪监测,从多方面入手,严格控制统计数据质量。开展企业长消企业情况监测,掌握企业运行情况。联合发改、贸工、工商、税务、科技、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动核查,针对企业上报的数据在部门间不一致、不匹配的现象,针对出口百强、用电大户、纳税百强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对上报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核评估,确保上报的数据符合客观实际。 三是加强部门统计。充分调动各部门统计力量,从多方面着手对全区社会经济运行发展进行监测。建立和规范部门数据交换平台,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报送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分析,统一部门数据口径,有效解决数出多门的现象,加强部门统计数据管理,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法定性。 四是做好企业统计服务工作。区统计局、各街道要加强与大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深入企业一线,解决企业统计工作疑问,及时了解企业动态,切实解决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引导企业如实上报数据。 五是做好统计宣传执法。不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教育,大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联合贸工、工商、司法等部门开展统计联合执法,及时纠正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对经教育屡次不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曝光,维护正常统计秩序。 六是做好各项工作保障。要求各街道要增强基层统计力量,改善统计工作条件,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区统计局要做好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统计队伍的综合素质。 七是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工作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本区统计工作,理顺了工作关系,促进了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了宝安区统计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