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各县、区经济普查进展情况,迅速解决普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惠州市经普办发文建立经济普查进度情况周报制度。要求各县、区经普办每周五上报一次经济普查工作进度情况,内容主要包括“三落实”情况,当期已完成的经普工作、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截止9月12日,惠州全市所有县(区)、乡镇(街道办)和大部分的村、居委已成立了普查机构;全市共选聘了清查阶段的基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5000多名;各县、区普查工作经费得到不同程度的落实,各地正在加紧追加“两员”工作补贴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