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有效做好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梅州市经普办与梅州市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梅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就经普宣传工作的目的与认识、协调与指导、职责与任务、协作与沟通、分工与合作、形式与实效、各阶段宣传重点等对各县(市、区)经普办、宣传部及各有关部门、市主要新闻媒体作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