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为推动普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程,便于总结经验,为今后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留下第一手资料,近日,韶关市下发《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大事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建立经济普查大事记制度,对此次经济普查工作中的每一件大事作好详细记录。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搜集和记录工作;二是明确记录内容、方法及格式。三是确保记录的全面和准确;四是加强整理、编辑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