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宣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提高经济普查的社会影响力,取得广大经济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全市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普查数据质量,10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在深圳市特区报头版刊登了《深圳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 《公告》明确了经济普查目的、普查内容、普查对象、普查时间、普查人员权利和义务、普查对象的义务、普查数据的用途等,并向全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 此外,市经普办还将《公告》加印12万份,下发全市各区普查员手中,进一步扩大经济普查的宣传效果,确保普查员上门登记清查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