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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能源流通和消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广东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能源流通和消费统计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针对开展能源流通和消费统计所面临的困难,副局长欧卫东与贸易外经统计处反复研究、精心部署,并在多个场合强调开展能源流通和消费统计的重要性,要求各市、县(区)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能源流通和消费统计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为能源流通和消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二是联合部门,密切协作。广东能源流通和消费统计涉及能源流通经营单位6000多家,能源消费单位3000多家,覆盖全省21市。针对调查对象数量多、分布散、统计基础薄弱、工作难度大的特点,省统计局联合省经贸委向各市发文,要求各地统计局、经贸局(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并加大工作支持和协调力度,做好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确保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积极调研,强化培训。省局贸易外经统计处和各地贸易统计科室把工作抓在前头,及早动手,并深入基层统计部门和调查单位了解报表填报可能存在的疑问和困难,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针对能源流通和消费统计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培训,为做好能源流通和消费统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据悉,2008年新增能源流通和消费统计是国家推行的能源统计三体系方案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能源统计数据的质量有着重要影响,也将是考核各地的综合能耗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