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0-12日,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事部和国家统计局组成的调研组在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章国荣的带领下到广东省就《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

调研组在广州与省监察厅、人事厅、省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和广州市监察局、人事局、统计局等单位负责法规工作的领导、业务骨干,以及广州市辖区、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制定《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积极意义,并就《规定》的适用范围、对象和程序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向调研组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随后,调研组在省统计局纪检组长林万洲及省局有关处室同志的陪同下,深入佛山、中山考察。期间,调研组通过召开基层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基层各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表示一定会将大家好的意见带回去,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规定》。
考察期间,佛山市和中山市有关领导会见了调研组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