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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事
广东召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图)
2008-05-13
来源:省局普查中心

 

    2008年5月12日上午,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全国会议结束后,广东省政府接着召开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杨绍森主持。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佟星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佟星指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社会经济宏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统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机遇,对于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基础数据库等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成果将作为修正常年统计数据,监测“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和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依据。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摸清全省“家底”,包括能源消耗基本情况,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意义十分重大。

    佟星强调,经济普查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特别是本次普查增加了能源消耗基本情况等内容,工作难度大。省政府已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全省的经济普查工作。各级政府要尽早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牵头负责,狠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和沟通,做到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机构,落实经费。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抓紧组建经济普查机构,抽调普查人员,落实普查经费。二是广泛宣传,依法普查。各级政府、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形式和渠道,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同时要坚持依法普查,对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对普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求真务实,确保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普查实施工作,同时要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对普查各阶段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佟星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全国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优质高效地完成经济普查各项任务,为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会上,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通报了广东省第二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普查总体工作安排和近期主要工作任务。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耀忠,省财政厅副厅长沈梅红分别做了发言。
    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成员、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省统计局有关人员共60多人在省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的政府主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广州地区主要新闻媒体派记者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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