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统计局、省普法办、省工商局和省中小企业局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对私营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决定于7月10日至9月30日,对全省登记注册类型为私营企业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企业,开展为期两个多月的统计执法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检查的目的是更加深入地向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了解企业统计数据的质量,帮助企业提高统计业务水平,促进企业统计工作。检查时期为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上半年定期报表。 《通知》明确,检查将分宣传动员和自查、重点抽查、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将对不配合执法检查,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对影响恶劣的,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