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8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会议。会上,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对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广东省农普办荣获“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奖”荣誉称号,全省283个单位荣获“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011名同志荣获“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悉,除广东等十省市荣获“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奖”外,天津等九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荣获“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优秀单位奖”,河北等十二省区荣获“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优胜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