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5日,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对全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杨绍森主持,副省长、省经普领导小组组长佟星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佟星指出,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调查。现在离经普标准时点已不足4个月,离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不到1个月,时间非常紧迫,任务特别繁重。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抓紧对各项普查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认真查找普查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佟星强调,经济普查必须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客观准确摸清全省“家底”,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抓好普查各关键环节的工作,重点在“全”、“准”、“实”三字上下功夫。佟星对全省经济普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必须强化领导。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经济普查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参加经普工作。二是必须落实责任。这次经济普查各级都要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政府是实施普查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有关负责人要按照要求,尽心尽力,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责任。三是必须加强宣传,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四是必须保障经费。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普查经费;各地不得因经费问题而影响全省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不得因经费问题增加普查员和调查对象负担。

会上,省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通报了全省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阶段工作做了部署;广州、韶关市就经济普查的准备工作做了典型发言;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与各市签订了普查目标责任书。
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经普领导小组组长、经普办主任,省经普办领导及有关人员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主要新闻媒体派记者到会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