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6-21日,广东省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培训会议分东西两片分别在茂名、揭阳市举行,省经普办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欧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茂名、揭阳市政府有关领导分别到会致辞。

培训会由省经普办常务副主任、省局普查中心汪国新主持。培训会上,欧卫东作了题为《精心组织好全省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的各项工作》的讲话,并介绍了《广东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起草过程、依据原则、主要特点;汪国新传达了近期国务院经普办有关精神,讲解了《广东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实施办法》;综合组副组长卢可玲讲解了单位划分有关问题,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表式和填报要求,入户清查流程、询问技巧及应对方法;省经普办方法制度组宋子鹏讲解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介绍及填报应当注意的问题。省经普办还就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在培训会期间,省经普办还套开了各市经普办主任会议,各地汇报了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欧卫东对单位清查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他指出,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是整个经济普查中社会动员任务最重、聘用社会人员最多、花费最大且不可能返工重做的工作阶段,清查结果是普查工作后续组织普查表填报的基础,是整个经济普查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性前提,各地必须大力提高对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重要意义的认识。欧卫东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普查员工作量、工作质量与工作补贴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经普办领导靠前指挥机制,建立“分片包干”的工作责任制,分片检查、监督、指导片区的清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欧卫东强调各地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清查工作,在防瞒报、漏报的同时,也必须严防出现虚报和弄虚作假人为拉高普查数据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大执法力度,为清查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对授意或有意伪造、篡改普查结果的必须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还应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提高影响力和震慑力。

省经普办综合组及各专业组有关人员,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2个县(区、市)和16个县级非建制区的近300名代表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