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简体版 繁体版
 
工作动态
统计图表
统计公报
统计分析
统计数据
统计快讯
统计法规
统计标准
统计制度
教育科研
统计刊物
组织机构
队伍建设
电子政务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统计标准->基建项目划型标准
基建项目划型标准
非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型划分标准
2004-07-08
(1) 农、林、水利、水产建设:

    水库:大型: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包括1亿立方米,下同)。

    灌溉工程:受益面积50万亩以上。

    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江河治理):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

    渔业基地:容纳渔轮50艘以上(含50艘)的渔业基地。

    水产冷库:冷藏并制冰能力各5000吨以上的水产冷库(或冷藏1万吨以上)。

    其他农、林、水产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2)交通、邮电建设:

    铁路:新建的干线、支线、地下铁道和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原有干线、枢纽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地方铁路长度100公里以上,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项目。

    公路:新建、扩建长度200公里以上的国防、边防公路和跨省区的重要干线以及长度1000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

    港口: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的新建、扩建沿海港口;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新建、扩建的内河港口;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修船厂(指有船坞、滑道的)。

    邮电:长度在5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电信电缆;长度在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通信微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邮电建设。

    民航: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机场。

    (3)商业、外贸、粮食、物资等仓库建设: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火药库、库容7500万公斤以上的粮食中转库,库容5万立方米以上的石油库,储藏能力1万吨以上的冷库。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仓库建设。

    (4)文教、卫生、计量、科研:3000名学员以上的新建高等院校;700张床位以上的新建医院、疗养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广播台(站)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5)工业城市和工矿区:新建、扩建的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供气30万立方米的独立煤气厂(包括液化石油气厂)等公用事业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上述各部门的工业项目,按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标准划分。

3.以下工业、非工业建设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1)分散零星的江河治理、国营农场、植树造林、草原建设等,原有水库加固,并结合加高大坝,扩大溢洪道和增修灌区配套工程的项目,除国家指定者外,均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2)分段整治、施工期长、年度安排有较大伸缩性的航道整治疏浚工程。

    (3)科研、文教、卫生、广播、体育、出版、计量、标准、设计等事业单位的建设(包括工业、交通和其他部门所属的同类事业单位),新建工程按大中型标准划分,改、扩建工程除国家指定者外,一律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4)城市的排水管网、污水处理、道路、立交桥梁、防洪、环保等工程。城市的一般民用建筑、包括统建和集资建设的住宅群、办公和生活用房建设。

    (5)名胜古迹、风景点、旅游区的恢复、修建工程。

    (6)施工队伍及地质勘探单位等独立的后方基地建设(包括工矿企业的农副业基地建设)。

(7)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外资或国内资金兴建的旅游饭店、旅馆、贸易大楼、展览馆、科教馆等。

说明: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均据国家计委、

国家建委、财政部计计(78)234号文和国家计委计基(79)

725号文规定。      

    目前大中型项目标准未变,但国家计委审批限额有所调整,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138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若干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国发〔1987〕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放宽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手续的通知》,按总投资金额划分的大中型项目,国家计委审批限额由1000万元以上提高到: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另据国家计委轻(81)761号文件规定,国家计委审批的大中型糖厂建设为日处理原料1000吨以上。为与计划管理规定取得一致,统计的大中型项目划分按上述规定作相应调整。

 

 
  
相关链接:
 
广东省统计局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1-2004, Bureau of Statistics of GuangDong Province. All Rights Reserved.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  邮政编码:510031  E-mail:webadm_gd@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