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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
增强社会消费力 促进广东经济发展
2007-11-01

  内容提要: 本文分析了广东经济发展中社会消费力较低等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快广东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消费力  存在问题  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得到迅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广东地区生产总值达26204.47亿元,连续18年居全国首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01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5080元,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26400元。改革发展成就令世人瞩目。然而,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经济发展中一些潜在的问题逐步显现,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社会消费力出现弱化趋势,最终消费比重下降。本文仅从统计的不同角度对广东社会消费力问题作一些初步分析与思考。
  一、消费力不足的主要表现
  1、最终消费比重下降,对经济增长拉力减弱。适度的投资率和消费率可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但投资消费率背离适当比例太远,将不利于长远经济的发展。按照支出法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构成,2006年广东最终消费率为49.2%(资本形成率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的比重分别为36.7%和14.1%),为改革开放29年来最低值,虽好于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2006年其最终消费率分别为49.0%、41.6%、47.2%和43.1%),但还是低于全国49.9%的平均水平。广东在1978-2005年期间,消费率呈现周期性逐级下滑,整个80年代除个别年份外,最终消费率都超过60%,进入90年代以来,直至2005年则均在50-60%间徘徊。2006年,广东消费率比1978年下降了17.8个百分点,年均下降0.64个百分点(附表1)。
  2003年世界平均最终消费率为79.2%。其中发达国家为80.4%,发展中国家为72.2%(2004年);美国、日本、加拿大分别为86.5%、74.5%和75.7%。亚洲“四小龙”中的新加坡、韩国以及印度最终消费率分别为51.4%(2005年)、65.4%(2004年)和71.9%(2004年)。相比之下,广东最终消费率显得有点偏低。
  最终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广东2006年为37.0%,低于全国的39.2%,也是广东自2001年以来的最低点。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则分别达34.7%和28.3%。广东三大需求对GDP的贡献率,从1979年至1991年除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具有平缓上升的趋势外,最终消费支出和资本形成总额呈现大起大落的波动;从1992年到2006年的15年间,三大需求的贡献率波动收窄,且拉力趋于平衡,但从2001年至2006年,最终消费支出的贡献率,出现缓慢的下滑。
图1:


  最终消费率的下降,导致广东经济增长模式形成了投资主导型和外贸主导型经济增长模式,而不是消费主导型模式。钱纳里运用9个国家从1950年代至1970年代20多年的实际资料,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模式,得出著名的多国经济模式,这个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小国经济增长模式有两类,一是初级产品出口导向,一是制造业产品出口导向。大国经济增长模式是内向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即国内消费需求导向的经济增长模式。因为大国国内市场需求量很大,足以推动国内经济长期的迅速发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资料显示,经济发展中私人消费要快于经济增长:1986-1995年,发达经济体的实际GDP年均增长率为3%,私人消费率为3.1%。1996-2005年,发达经济体实际GDP年均增长率为2.8%,私人消费率为2.9%。在这两个10年中,年均私人消费率高于实际GDP年均增长0.1个百分点。发展中国家地区的私人消费率和实际GDP年均增长率也显示了同样的关系。如果说,私人消费增长快于实际GDP增长是一个规律性的现象,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常态。那么,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经验方面考虑,广东所形成投资主导型和外贸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不符合一般大国经济运行的常态。
  最终消费率拉力的缓慢下降,虽然在当年或未来三五年中可能不会有明显负面影响,但潜在的威胁不可低估,最终消费比重或者说消费能力下降,一方面影响人民大众的生活质量,是滋生社会不满情绪,破坏社会和谐的导因之一;另一方面,消费能力下降,又反作用于生产与服务,制约生产的发展与服务的提供,并造成产能过剩或出口压力增大,因此,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2、劳动者报酬比例缩小,分配结构不尽合理。从收入法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结构看,在国家、企业和个人三部分的分配比例中,劳动者报酬基本上反映了社会劳动者个人收入部分。是劳动者可以用来维持生计、改善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的主要经济来源。在整个社会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所占比例的大小不仅直接左右着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高低,而且通过其积极性的发挥而间接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广东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1978年至1983年均超过60%,1984年至1994年在60—50%之间,1995年至2003年在50-40%间波动,2004年以来不足40%,2006年为38.7%,是1978年以来的最低点(附表2)。由于GDP的增长是个人、企业和国家这三部分所得共同决定,三者分享经济增长的份额是此消彼长的。在国家所得部分所占比重基本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广东企业所得也即营业盈余比重从2000年的20.9%逐年攀升,到2006年达到31.3%,使得属于个人所得的劳动者报酬比重越来越小。
  从全国不同省(市、区)情况看,也普遍存在劳动者报酬比重偏小,而营业盈余比重偏大的问题,但广东与东部沿海及周边一些省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2006年广东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仅高于上海市(36.2%)与山东省(34.4%)等省市,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按比例高低排列为第24位。

部分省(市)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2006年)

地 区

地区生产

总值

劳动者

报酬(%)

生产税

净额(%)

固定资产

折旧(%)

营业盈余(%)

辽宁

100.0

42.5

16.2

16.1

25.2

上海

100.0

36.2

15.7

16.7

31.4

江苏

100.0

40.7

15.4

14.9

29.0

浙江

100.0

40.3

14.5

13.9

31.3

安徽

100.0

44.8

14.2

13.2

27.8

福建

100.0

43.9

13.2

13.2

29.7

山东

100.0

34.4

14.1

14.8

36.6

河南

100.0

41.8

12.0

10.7

35.4

湖北

100.0

41.5

14.5

15.5

28.6

湖南

100.0

46.7

13.1

13.1

27.1

广东

100.0

38.7

14.2

15.8

31.3

四川

100.0

45.4

11.9

17.0

25.6


  3、居民收入增长较慢,与经济总量增长不够协调。作为率先实行改革开放的广东省,人民生活水平在近30年来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令全国人民所向往。然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经过多年较大幅度的增长后,自1996年至2006年开始慢慢地回落,其中除了两个年份外,无论名义增长或是实际增长均未超过两位数。2006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016元,高于全国平均的11759.5元,仅次于上海、北京和浙江,位列全国第四;但从增长幅度看,2000年到2006年,全国年均增长为11.0%,江苏、浙江和山东省分别为12.9%、11.9%和11.7%,而广东则为8.6%。
    广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亦有类似的情形。自1997年至2006年间名义增长和实际增长都在10%以下。2006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达5080元。在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和江苏之后排全国第6位,比2000年后退了两位。比上年的增长幅度仅为8.3%,低于全国10.2%的平均水平。在全国各省市区的排位,只好于重庆、贵州、四川和甘肃,列倒数第五名。
  2006年,广东职工平均工资为26186元,在全国排第6位。2000年时,广东职工平均工资仅次于上海、北京和西藏,名列全国第四,2001年被浙江省赶上,2005年又被天津超过。且2006年广东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的增长幅度仅为9.3%,远低于全国14.4%的平均数。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三;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为8.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8个百分点,排名为全国倒数第二(附表3)。
    与居民收入增长不同的是,广东GDP总量连续18年居全国首位,增速也处于上游。增长幅度从1996年到2006年均保持10%以上,高的年份甚至接近15%。GDP增长和居民收入的增长相比,二者之间显得不够协调。
图2:

 

诚然,广东居民收入的绝对额的确在全国来说已处于较高水平,但随着经济的增长应该有合理的较快的增长。否则,终将影响劳动积极性,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如果广东居民对未来收入增长的预期不甚乐观,必将影响社会购买力与消费水平,进而间接地拖住生产发展的后腿。
  二、消费力不足的主要成因
  1、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较强。在工业化进程中,投资拉动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投资较快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一直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发展的经济发展阶段,积累和资本形成对经济增长举足轻重。2006年广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1978年的299倍,而2006年消费额只是1978年的114倍;按可比价格计算1979-2005年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年均增长为14.2%,高于最终消费2.1个百分点。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急功近利,以收立竿见影之效,采取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投资效率不高也是造成投资率较高的原因。
  2、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未来支出预期强化,弱化了居民消费能力。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可以明显降低居民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预期,减弱人们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预防性储蓄动机,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促进消费率呈现上升趋势或保持较高水平。由于广东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完善之中,住房、医疗、失业养老保险、教育等大力度改革措施的集中实施,增强了居民未来支出预期,强化了预防性储蓄动机,减弱了居民消费能力。
  3、收入差距扩大,农民消费水平较低,制约了居民消费增长。收入差距是影响消费率水平的又一重要因素。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社会财富不断向高收入阶层集中,由于高收入阶层边际消费倾向下降和低收入阶层消费能力不足,从而使消费率呈现下降趋势或维持较低水平。广东城乡居民收入比1978年为2.13:1, 从1979年开始到1988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除1986年外,城乡收入比均未超过2:1;从1989年至2002年收入比超过2:1,并逐步扩大;而从2003年起,城乡收入比超过3:1,2005年、2006年更是达到3.15:1(附表4)。同时,广东农村居民绝对消费水平也仍然较低,2006年广东农民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仅为3886元。低于上海市(8006元)、浙江省(6057元)和江苏省(4135元),在全国排第四位。
  4、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时下,关注低收入阶层,救助城乡贫困户,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也是各级领导的重要工作,这无疑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当前也存在只讲收入差距扩大而不讲普遍的收入水平低下的现象,收入差距扩大这种倾向掩盖了收入水平普遍低下、掩盖了长期存在的低工资现状。从实际收入来看,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增长缓慢,远远跟不上迅速提升的劳动力价值。因此,作为经济发展策略应当是“抓中间,控两头”。即对少数高收入人群,只要他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就应该支持和鼓励;对贫困线以下的人群,应当保障他们的生活,指导他们进行一些生产与创收;而政府最主要的精力则是要想方设法提高中间阶层人群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人群的比重。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几点建议
  诺贝尔奖获得者、“欧元之父”罗伯特·蒙代尔认为,消费力经济研究将是21世纪的重大课题,对消费力的深入研究将对中国乃至世界经济有重要作用。消费决定着财政金融政策的实践效果和转移支付的实现力度。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必须通过财政金融手段,缩小地区上发展的差距和贫富收入上的差距,借助税收和信贷,强化落后和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和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大居民收入水平和边际消费倾向,从“不愿消费(高收入群体)”、“不敢消费(中收入群体)”、“不能消费(低收入群体)”变为“乐于消费”、“敢于消费”、“能够消费”,从而收到投资与消费“双拉动”的政策效应,实现经济运行高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1、应该将提高消费率、降低投资率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长期发展战略。需求不足表现为消费率的低下,消费率提高意味着需求不足的改善,在需求不足问题上,首先应该注重消费率的提高。因为广东经济发展实践表明,由于过度地强调了投资的作用,忽视了消费的影响作用,造成了广东经济出现高投资率、低消费率的发展格局,投资与消费二者比例关系不协调,影响了广东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和增长质量。必须像重视生产力那样重视消费力。现有的增长方式突出投资的拉动力作用,忽视消费的拉动力作用,产生的后果是:一方面供给跟不上投资需求,经济一热就要调控;另一方面产能过剩导致增长效益下降。实施消费拉动型增长方式可以提高增长效益,并且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为此,要尽快调整二者比例关系,改变原有格局,提高消费率,降低投资率,达到经济良性循环。
  2、加快提高社会保障程度,减少低收入阶层比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例如,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尤其是社会中下层居民生活的住房、医疗和教育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毋庸置疑,改革开放近30年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改革成果举世瞩目。然而随着房价的高企,看病困难和求学艰辛,使广东的百姓不得不紧捏着不是太鼓的腰包,要瞻前顾后,从长计议,加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每年都小幅上升,他们不得不抑制部分商品与服务消费的欲望。因此,切实提高全社会民众的保障程度,最大限度地免除普通居民的后顾之忧,更加关心低收入阶层,城乡特困户的生产与生活,认真落实各项医保、低保等社保政策,使困难居民都能维持生计,这对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显得尤为迫切。可喜的是,目前有关房价的调控、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健全,以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各项配套措施的到位,大学贫困生援助工作等等都在不断地向前推进,省委省政府正在下大力气抓这方面工作。由于这些工作成效的取得,可以预计,全省广大居民的忧虑会进一步减少,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会逐步减轻,社会贫困面会较快地缩小。
  3、多管齐下,多方协作,努力扩大就业面。增加就业是提高居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就业是民生之本,一个岗位不仅意味着一份收入,更意味着生活的改善,家庭的希望。因此要多想办法,开辟多种途径,提供就业机会,加大引导力度,加快提高劳动就业率。目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据统计,广东每年都有几十万名大中专毕业生进入社会劳动大军,在双向选择中他们当中仍有部分人未找到合适的工作。这些人经过大学、中专或技校等几年的学习,具有了一定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使人力资源处于较大的浪费之中。所以,建议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鼓励这些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前往粤东、粤西和粤北山区的基层、农村等地工作,以充实当地的教育、医疗和管理单位,当然要保证其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相应水平。这样,既能较好地解决部分就业问题,又可较快地改变我省落后地区的医疗卫生和教育状况,改善二元经济发展结构。
  4、努力提高广大中低阶层居民收入,增强中下层民众的消费能力。提高中低阶层居民收入,增强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是刺激国内消费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传统的治家理念是量入为出,细水长流。当收入每年都有增长时,一个居民或一个家庭就会考虑一个扩大的支出或消费计划,当收入稳定上升,消费就能持续扩大;反之,当一个居民或一个家庭收入没有增加,或者连续几年没有明显增长,甚至于随着物价的上升,实际收入还有所下降的情况出现时,这个居民或家庭,就不可能扩大消费计划,他就要调整支出或消费计划,只能维持甚至削减原有的正常的消费与支出。由于社会消费主要是依靠家庭或个人消费拉动,如果大多数的中低层收入者无消费能力,乏消费欲望,则无法启动消费市场,消费市场不畅旺,反过来又制约了生产和各种服务业的发展。如果国内消费市场不能得到有效的拉动,经济增长过多地依赖于投资与出口,那么在几年之后必将出现产能的过剩和世界贸易摩擦的加剧,从而恶化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环境。因此,大力提高中低层居民的收入,势在必行。它既是改善民众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又是维系生产与服务不断发展的重要举措。
  提高中低阶层民众收入的办法建议:
  一是制定相关政策,通过有效途径加快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应抓好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就是要引导农民改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把零散的小农经济模式的种养业逐步转向规模化方式发展,以规模生产方式获取较好生产效益,从而增加收入。间接方面是通过安排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在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创业的同时,目前重点是要抓好城镇农民工的管理,提高他们的生活保障,并且在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基础上增加农民工收入,从而带动农民总体收入的增长。
    二是适当地逐步提高公务员工资。首先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是“公务员法”的题中之义,其次公务员工资是整个社会收入水平的风向标和基准线,公务员是中等收入阶层中具有代表性的群体,许多企业、事业单位都是以公务员工资作为一种衡量收入的标杆,所以当公务员工资上调后,大多数企业事业单位工资一般也会跟随上调。
  三是要制定一些有利于从事第三产业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如减免税费等,引导他们积极开展各种服务业,这样既可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又可以提高他们的收入。只有通过各种途径提高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才能增强整个社会消费力,增大对各种商品与服务的消费需求。并有力地拉动国内消费市场,为商品与服务的生产单位提供动力。
      

附表1:

广东支出法地区生产总值(1978-2006年)

年份

地区生产

总值(亿元)

 

资本形成率(%)

最终消费率(%)

最终

消费

资本形成

总额

货物和

服务

净出口

1978

194.14

130.02

54.79

9.33

28.2

67.0

1979

215.43

147.11

55.86

12.46

25.9

68.3

1980

259.32

180.93

71.37

7.02

27.5

69.8

1981

305.22

201.43

96.74

7.05

31.7

66.0

1982

349.13

233.21

112.35

3.57

32.2

66.8

1983

367.36

252.07

113.49

1.80

30.9

68.6

1984

446.06

288.26

150.07

7.72

33.6

64.6

1985

568.98

347.18

238.58

-16.78

41.9

61.0

1986

650.99

415.91

256.75

-21.67

39.4

63.9

1987

815.05

516.02

312.33

-13.29

38.3

63.3

1988

1129.64

667.03

462.07

0.54

40.9

59.0

1989

1348.54

857.33

472.75

18.46

35.1

63.6

1990

1541.99

938.48

502.90

100.61

32.6

60.9

1991

1847.99

1081.39

610.18

156.42

33.0

58.5

1992

2440.58

1359.08

987.96

93.54

40.5

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