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广东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641.20亿元,同比增长16.2%,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11月份实现零售总额919.17亿元,增长16.3 %。主要特点有:
一、城乡消费品市场零售额均增长较快。1-11月,城市消费品市场零售额7246.62亿元,增长16.1 %,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为75 %;县以下农村消费品零售额2394.58 亿元,同比增长16.3%,增幅比城市高出0.2个百分点。
二、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1—11月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8128.78亿元,增长16.8 %;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 1402.87亿元,同比增长17.2 %,增幅比上年同期高0.7个百分点。
三、食品价格上涨拉高粮油及肉禽蛋类商品销售。受食品价格上涨影响(1-11月上涨8.8%),粮油及肉禽蛋类等销售增幅较高,分别增长74.6%和33.6%。另外,由于临近岁末,婚嫁、房屋装修增多,衣着、首饰、化妆品及建筑装修材料等大幅增长,增幅在20%以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和汽车销售有所加快,实现零售额219.91亿元和671.78亿元,分别增长21.4 %和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