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82.84亿元,增长18.7%,增速创下近年同期新高。主要特点有:
1、节假日消费推动市场走高。1-2月,在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的集中推动下,零售市场进入传统的旺销期。1-2月全省批发零售业零售额1769.42亿元,增长19.6%,增幅比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零售额303.27亿元,增长15.0%,增幅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2、食品、副食品价格上涨,推动食品类商品零售较快增长。1-2月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食品、饮料、烟酒类商品零售额78.06亿元,增长33.5%。其中粮油类增长72.0%、肉禽蛋类增长30.4%、烟酒类增长46.5%,增速均创近年同期新高,抗寒衣物以及救灾物资销售畅旺。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服装类商品零售增长30.8%、五金电料类商品零售增长41.2%,增速均较上年大幅提高。
3、城市消费品市场稳中见旺,农村消费品市场持续较快增长。1-2月全省县以上城市消费品市场零售额1469.01亿元,增长18.0%,增幅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613.82亿元,增长19.6%,增幅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比城市消费品市场高1.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