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发展速度  用以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根据两个不同时期发展水平的对比而得。由于比较的标准时期不同,发展速度可分为定期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两种。
          增长速度  发展速度-1(或100%)就是增长速度。即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或100%)。
          平均每年增长速度  我国计算平均增长速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习惯上经常使用的“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是以间隔最后一年的水平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的速度;另一种是“累计法”又称代数平均法或方程法,是以间隔年内各年水平的总和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的速度。具体计算方法,可参照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的《平均增长速度查对表》。
          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两种方法计算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比较接近,但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大起大落时,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差别较大。
          本《年鉴》内所列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都是用水平法计算的。从某年到某年平均增长速度的年份,均不包基期年在内。如1981-2009年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是以1980年为基期,2009年为报告期,年份从1981年算起,共29年。
          当年价格  是报告期的实际价格,如工厂的出厂价格,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商品的零售价格等。按当年价格计算,是指一些以货币表现的物量指标,如工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等,按照当年的实际价格来计算总量。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价值指标,在不同年份之间进行对比时,因为包含有各年间价格变动的因素,不能确切地反映实物量的增减变动。因此,在计算增长速度时都使用按可比价格计算的数字。
          景气指数  又称景气度,是对企业景气调查中的定性指标进行量化描述。通过其上升和下降的动态变化,直观地反映经济所处的状态。景气指数的数值范围在0—200之间,100为景气指数的临界值:当景气指数大于100时,表明经济状况趋于上升或改善,处于景气状态;当景气指数小于100时,表明经济状况趋于下降或恶化,处于不景气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