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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解释
3、财政
2004-04-05

    财政收入 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

    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几经变化,目前主要包括:

    ⑴各项税收 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⑵专项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

    ⑶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⑷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这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  国家财政将筹集起来的资金进行分配使用,以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地质勘探费用、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用、工业交通商业等部门的事业费、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国防支出、行政管理费、价格补贴支出等项目。

    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 按财政体制划分的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本级收入。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后,属于中央财政的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的75%部分,海洋石油资源税和证券(印花)税50%部分。属于地方财政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2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的50%部分和除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

    中央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 根据政府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不同职责,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按照政府的事权划分确定的支出。中央财政支出包括国防支出,武装警察部队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和各项事业费,重点建设支出以及中央政府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的支出。地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和各项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价格补贴支出等。

    预算外资金收支 预算外资金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其范围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务院及财政部审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主管部门所属单位集中上缴资金,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和乡统筹资金和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在国家财政尚未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制度以前,先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统一的专户,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拔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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